债务纠纷的证据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债务纠纷的证据如果法院囿于证据规则,认为原告提交的欠条本身即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借贷关系,被告不能提交有力证据推翻欠条,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判决被告败诉,此类案件事实认定的过程有其特殊性,作为被告的债务人往往是沉溺于赌瘾不能自拨,或债台高筑,长期在外避债,下落不明;或是经合法传唤后,不出庭,不答辩,而且本身诉讼能力差,无力寻求法律援助,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答辩、举证及质证的诉讼权利,造成原被告双方实质上诉讼能力的巨大差别,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抗和协同,不利于案件事实的真实重现;另外,由于事实上作为民间借贷的最重要证据——“借条”,一般不会注明债务的赌债性质,原告方或只有委托代理人出庭,或是原告到...